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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城县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时间:2023-10-18来源:黎城县人民政府 点击: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9号)及《关于新增公益性岗位计划的通知》(长人社函〔2023)1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在全县招聘第二批公益性岗位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县招聘第二批公益性岗位人员11名。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黎城县户籍。
 
(二)思想正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志愿从事基层就业服务工作。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2、“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成员。
 
3、长期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
 
4、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1)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4)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含高等特教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残疾人毕业生);
 
(5)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三类户”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6.曾经从事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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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10月24日(工作日报名)

报名地点:黎城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报名时需提供:
 
1、《黎城县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1):
 
2、《黎城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附件2):
 
3、《山西省电子就业剑业证》:
 
4、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
 
5、毕业证书复印件。
 
“4050”人员,需提供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本人家庭诚员相关信息及村(社区)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供县民政局出具的证明: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上学期间已申请并享受助学贷款的,需提供上学期间教育行政部门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查。
 
报名咨询电话:0355-7770687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于10个工作日内与拟聘用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并报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三年合同期结束后,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780元)(工资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并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五、人员管理
 
公益性岗位为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确定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
 
六、监督检查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益性岗位人员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岗位名额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355-7770687
 
附件1黎城县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黎城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黎城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8日


黎城县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来源:http://www.sxlc.gov.cn/lczw/zfxxgk/zfxxgkml/gsgg_235707/gsgg/202310/t20231018_28100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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