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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理律师(法律顾问)的公告

时间:2023-05-22来源: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人社法制能力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晋政办发〔2017〕5号)、《中共山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法治发〔2022〕3号)和太原市政府办公厅《太原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并政办发〔2017〕33号)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代理律师(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要求

        报名律师(律师事务所)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并有固定办公场所;

(二)所派驻的律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所派驻的律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熟悉政府工作规则;

(四)所派驻的律师及所在的律师事务所遵纪守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所派驻的律师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时间和精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六)未有不适宜担任市人社局代理律师(法律顾问)的其他情形。

二、工作内容

(一)代理律师(法律顾问)

1.受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市人社局涉及的行政诉讼案件;

2.受委托参与处理市人社局涉及的行政调解、行政复议案件;

3.参与市人社局负责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职能范围内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论证,参与立法后评估等;

4.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法律文书或以市人社局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5.为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6.为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7.完成委托、指派的其他工作。

(二)法律顾问

1.参与市人社局负责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职能范围内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论证,参与立法后评估等;

2.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法律文书或以市人社局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3.对市人社局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出具法制审核意见;

4.对市人社局起草的文件就合法性和公平性提供咨询,出具审查意见;

5.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6.为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7.完成委托、指派的其他工作。

    三、服务年限

    暂定为1年。

    四、服务费用支付

    代理律师(法律顾问)5万元/年,法律顾问3万元/年。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填写《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理律师(法律顾问)报名申请表》(见附件),以及身份证、学历证书、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所在律师事务所资质证明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公章)以及年度服务费报价单和近3年行政诉讼案件代理等情况的说明。

    报名时间:5月22日至5月26日。

    报名方式:有意愿的报名者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tysrsjzcfgk@163.com,逾期将不再接收。

    (二)比选

   本次选聘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先对报名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要求的律师事务所,然后综合考虑学历、履历、专业特长、报价等情况选择最优的2家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拟聘任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考察

    采取实地查验等方式进行考察。

    (四)公示

    经考察合格,将拟代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名单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五)聘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市人社局与代理律师(法律顾问)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统一签订聘任合同。

附件:《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理律师(法律顾问)报名表》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理律师(法律顾问)报名申请表.docx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2日

来源:https://rsj.taiyuan.gov.cn/tzgg/20230522/300437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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