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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太谷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24来源:太谷就业 点击: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服务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1118号、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就业见习扩规模提质量相关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2〕5号,现面向太谷区各类用人单位和个人,开展2023年就业见习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

(一)见习单位申报条件

1、在太谷区依法注册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社会责任感强、制度健全完善,经营状况正常,办公环境良好,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防护措施;

2、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能有效提高见习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且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3、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3-12个月的见习期限,并按规定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生活补贴标准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4、能够为见习人员购买保额不低于85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征集程序

1、申报:随时报名,随时办理,线上线下同时提交。

线下申报:提交《见习单位申报材料》(附件1),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到太谷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线上申报:用人单位登录山西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注册(https://218.26.228.119:27004),注册成功后即可进行网上申报(山西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单位服务-就业见习管理服务模块)。

2、审核:对填写符合要求且材料齐全的,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予以受理,对申报单位的经营状况、管理水平、岗位需求等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确认。

3、公示:审核通过的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在政府平台不定期分批公示。

二、征集就业见习人员

(一)就业见习人员范围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含未就业的被征地青年农民、城镇登记失业青年等)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高校毕业生须在毕业后接收见习,失业青年须在人社部门系统平台登记失业)

(二)申报程序

随时报名,随时办理,线上线下同时提交。有就业见习意愿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人员类别证明材料(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山西省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附件2)到人社局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做就业见习意向登记。

同时,个人登录山西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注册(https://218.26.228.119:27004),注册成功后即可进行网上申报(山西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个人服务-公共服务模块)。

审核认定为见习人员的,与见习单位对接安排上岗。

三、见习补贴标准及使用

1、对于企业(单位)吸纳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的,企业(单位)可按季申请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太谷区最低工资标准的60%(2023年1月起最低工资标准为1880元/人/月)。

2、企业(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不低于85万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申请240元/人/年的保险补贴。

3、见习补贴申请期限为3-12个月,如见习期未满在本单位录用或提前结束见习期,办理退出手续,终止发放见习补贴。

4、见习补贴发放给能够提供稳定见习岗位的企业(单位),可用于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培训费用。

以上未尽之处,请致电详询。

联系电话:0354-6221013

联 系 人:王海根

联系地址:太谷区正东道102号人社局4楼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晋中市太谷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3日

  附件1:见习单位申报材料
  附件2:山西省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7HVMnOun37zFLvB8_Yz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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