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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职业中专学校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时间:2023-01-29来源:晋中市职业中专学校 点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就业决策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公益岗位人员。招聘要求、岗位及待遇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单位

人数

岗位

人员类型

联系人

晋中市职业中专学校

4

语文教师

高校毕业生

 

宋惠生

13133210880

常丽娟

18635092844

3

数学教师

高校毕业生

3

英语教师

高校毕业生

2

政治教师

高校毕业生

1

物理教师

高校毕业生

3

历史教师

高校毕业生

3

地理教师

高校毕业生

1

会计

高校毕业生/4050

合计

20人

     

二、招聘要求及待遇:

(一)招用人员范围

具有我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要求为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照国家计划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招收的、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管理范畴,且毕业五年之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1.靠借贷上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家庭月稳定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残疾人高校毕业生;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

5.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高校毕业生。

注: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大学、各类非学历教育的毕业生均不在此范围中。

(二)招用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2.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需准备材料

1.填写《晋中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到当地人社部门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准备原件、复印件2份。

2.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1张;

3.已经加盖“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专用章”的《就业创业证》(或《山西省电子就业创业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的工资为每月1880元(工资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并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

(五)附件:

  晋中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
此表一式四份,社区(村委)、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个人各一份。本人申请就业援助时与《就业创业证》配合使用。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mkF4-0dBmPp2da1M7jo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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