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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时间:2023-09-28来源: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点击:


根据《山西省2023年度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和省委组织部公布的山西省2023年度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现将山西省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8日上午8:30至11:30。

2.地点: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主楼642房间(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大街51号)。

二、资格复审对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职位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含并列成绩),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2.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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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审方式

考生本人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审。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山西省2023年度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4.与报考岗位要求对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及复印件;

6.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和证件复印件存档备查,证件原件退还本人。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其他人员代办,陪同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工作场所。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有关事宜可提前咨询了解,咨询电话:0351-6865648

附件:山西省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名单.et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3年9月28日


来源:http://www.sx.jcy.gov.cn/jwgklm/tzgg/202309/t20230928_59668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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