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考网

首页 > 招考信息 > 其他招考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2023年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时间:2023-07-17来源:国家级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 点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08〕49号)、《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厅发〔2019〕59号)、《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公益性岗位30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且有一定的履职能力。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认真工作,遵循单位工作纪律,自愿服从组织安排。

4.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08〕49号),在大同市有固定居住地,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有就业能力和愿望,已进行失业登记且符合岗位要求的下列就业困难人员(退伍军人优先):

(1)女性满45周岁、男性满55周岁的我市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且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0年;

(2)女性满45周岁、男性满55周岁的我市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且参保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及灵活就业加起来满10年以上;

(3)女性满50周岁、男性满55周岁的我市灵活就业人员,且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0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协议未到期人员)、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除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等特殊就业困难人员)或已就业(经与社保数据、工商登记对比,当前处于就业状态的)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人员需先到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与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方可报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4日。报名者将《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申请表》送至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与人才服务中心(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装备园区云州街1169号党群服务中心)。

报名地点工作时间:9:00至17:00
咨询电话:0352-6129111

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将按有关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报名者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完整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24日—2023年7月31日

资格审核工作由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申请表》(两表可在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下载填写并由相关单位加注审核意见及加盖公章);

2.户口本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参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失业状态);

4.二寸红底照片2张; 

5.合格人员将在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公示。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录用程序

招聘人员无编制,属公益性岗位,实行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管理,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30人的,直接进入体检环节;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30人及其以上的,进入面试程序。面试将采取结构性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前30名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于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公示与聘用

1.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本人签订至其退休之日的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

(五)待遇

1.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协议期满后终止就业协议。

2.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五、其他须知

1.要求本人亲自报名,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有关政策,一经发现,清退出公益岗位,并列入失信记录。报名结束后,由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统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由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与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公益性岗位人员培训,培训合格后服从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分配安排,统一录用。期间经培训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不予录用。

3.按照《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文件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协议。

4.公益性岗位为全日制用工。公益岗位人员由区直属各部门统筹使用,并与区社会保障与人才服务中心依法签订书面就业协议。

5.公益性岗位人员应遵守用人单位工作纪律,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委托他人顶替,杜绝吃空饷现象,一经发现停发各类补贴,并责令退回已领补贴,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次招考的各类应公开信息均在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kfq.dt.gov.cn/)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应聘者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应聘者自负。

附件: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2、《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申请表》.xlsx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

2023年7月17日   

来源:http://kfq.dt.gov.cn/dtjjjskfq/qtgg/202307/7c28d115baa24e699cc29ddbb88e1731.shtml

警徽 工信部备案晋ICP备15005552号-1  Copyright © 2021 山西公考网.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