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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110名警务 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时间:2023-06-13来源:吕梁人事人才网 点击:

根据《吕梁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11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有关要求,下一步将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的时间:
2023年6月15日上午8:00-12:00。
2.资格审查地点:
吕梁市卫生学校(吕梁市离石区滨河街道滨河北中路)
二、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人数的3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招聘人数与体测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所有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
(一)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5的考生,如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资格复审时只需提供最高学历的毕业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无需提供高中学历证明材料。已毕业的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须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并将首页与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打印纸上。如是集体户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只需提供首页的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考退役军人岗位的人员须提供退伍证和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已离职人员须提供离职证明。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此次辅警招聘全过程。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进入资格复审现场须主动出示与报名使用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无法提供的,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三)报考人员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复审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是否退役士兵等)与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等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资格。 
(四)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资格复审结束后,依据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五)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六)面试及后续各环节工作请随时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
联系电话:0358-8310119
 
附件: 吕梁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110名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吕梁市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6月12日

来源:http://www.llrc.com.cn/index.php?m=&c=notice&a=notice_show&id=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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