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医学院精神卫生系2023人才引进公告
时间:2023-04-21来源:长治医学院精神卫生系 点击: 次
一、引进岗位及数量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4月8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1977年4月8日以后出生)。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1.报名时间:2023年全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各类高端人才及博士研究生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应聘。
应聘人员个人简历可投递至招聘工作邮箱(349331290@qq.com)。
咨询电话:13610651290(付老师)。
工作人员收到简历后会立即与应聘人员电话联系,具体引进及招聘程序按照长治医学院人才引进办法执行,欢迎推荐,欢迎加入长治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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