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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

时间:2023-04-14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点击:

依据有关规定,发展中心结合事业发展和人才需求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毕业生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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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及任职条件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2023 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岗位学历要求为应聘人员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岗位专业要求为应聘人员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 业。专业代码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于 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发展中心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5日(10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此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s://campus.chinahr.com/xiaozhao/wlfzzx2023/index.html。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信息。每个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占比50%。总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
1.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测试。同一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5方可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将根据岗位需求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考。笔试满分100分,达到60分(含60分)者有资格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前进行人岗匹配测试和职业行为风险测试,测试结果仅供面试阶段参考。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职业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未达到1:5,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须带的原件及相关材料另行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信息虚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考察和体检
1.各岗位分别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2.考察组将到考察人员所在单位或学校进行查阅个人档案、政审及谈话等相关考察。
3.体检原则上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
4.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在总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进行递补,或减少、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五)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按照要求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如出现公示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等情况的,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或减少、取消相关岗位招聘。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国家政策享受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将严格落实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因疫情防控需要确需调整考试、考察、体检方式的,将另行通知。
(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招聘纪律。
(三)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请应聘人员注意报名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六)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短信等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88003060
 
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2023年4月12日
 
 附件: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304/t20230412_4984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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