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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小店区医疗集团2023年长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3-03-02来源:太原市小店区医疗集团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小店区医疗集团医疗人才队伍建设,适应集团发展的需求,切实为人民健康提供服务和保障,根据集团不同发展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集团会议研究决定长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校学生(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报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由省、市医学会鉴定)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1)

四、工资待遇

采用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合格后参照小店区医疗集团现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几个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2份,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毕业证书(要求高中起点学历的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证、资格证(成绩单)、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等资料到太原市小店区人民医院三层人事科(太原市小店区汾东大街中心医院汾东院区B3区)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考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集团将组织应聘者进行考试,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合格后体检,体检由集团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1.体检与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

2.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组,组长由集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集团分管院长担任,成员由集团副院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集团分管院长(兼),负责招聘工作日常事务。

七、其他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报名、考试、聘用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351-5658993

附件1:小店区医疗集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报名表

太原市小店区医疗集团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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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Jhadx8zZP5OsTh-nzXc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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