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公告(第2号
时间:2023-07-21来源: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次
二、针对《长治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发布之后高校毕业生在报名过程中的咨询问题,现明确如下。
(一)各类证书(件)和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报考者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类从业、执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除外)须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其他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相关证书(件)和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二)关于教师资格证的资格说明: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都可以报名,资格复审阶段要查验相关资料。被录用后,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三、改报岗位时间调整。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达3:1比例要求,需要核减、取消、合并招聘岗位数,被取消招聘岗位后进行改报岗位的时间调整至7月30日12:00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补充公告与《长治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表述不一致的,以补充公告(第2号)为准。补充公告未做补充的,以原公告为准。
长治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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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rsj.changzhi.gov.cn/zwxx/rsjtzgg/202307/t20230721_27756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