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考网

首页 > 招考信息 > 事业单位

夏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公告

时间:2023-06-26来源:夏县人民政府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储备,持续推进人才强县战略,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为夏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岗位及数量

  引进单位、岗位、数量、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引进对象和引进方式

  引进对象主要为高校毕业的应往届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一致。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此次引进主要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博士研究生采取不限名额、不限专业,根据所学专业和个人意愿一对一开发岗位,采用考核方式引进。硕士研究生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比例达5:1的,增加笔试环节。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须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须符合此次引进岗位要求。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博士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6.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7.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

  8.夏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9.参加引进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不同意报名(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

  以上引进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四、引进程序

  引进程序是: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人员公示、办理手续。

  (一)发布公告。在山西省人社厅官方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夏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xxiaxian.gov.cn)发布夏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公告。

  (二)组织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夏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夏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工作报名表》,到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3日—7月7日(截止到2023年7月7日下午5:30)

  报名地点:夏县人社局二楼会议室(夏县禹王大道中段)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现场照相,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及提 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因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不全或证件(材料)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 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报名的取消资格。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夏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工作报名表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尚未领取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应说明考生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层次以及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查验)。

  5.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审查。由夏县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夏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人才引进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资格。

  (四)考试。本次引进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准考证和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1.博士研究生采取不限名额、不限专业,根据所学专业和个人意愿一对一开发岗位,采用考核方式引进。

  2.硕士研究生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比例达5:1的增加笔试环节,不达5:1的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成绩100分,按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 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公文写作等。笔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方可入场。笔试阅卷结束后,在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成绩。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拟引进名额而形不成有效竞争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场和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 试成绩及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成绩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排列;直接面试 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面试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办法参照《关于修订<公务 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 自理。体检时,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按时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考察采取实地了解、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2023年应届毕业 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 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材料。并对引进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 行审核,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还要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对出具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引进人员所 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所空缺的引进名额按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六)人员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在夏县人民政府网站对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 消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引进;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引进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结果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 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引进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 缺时,均不再递补。

  五、管理使用

  (一)管理考核。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引进人才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报考其他招录、招聘考试及遴选,也不得通过借调、调动等方式离开引进岗位。

  (二)人才储备。将引进人员纳入青年专业人才储备库。

  六、其它事项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相关信息在夏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引进信息。

  咨询电话:0359—8532166

  本次引进人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1.夏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工作报名表

  2.夏县2023年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岗位表

  3.报名表填表说明

 

  夏县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x       

来源:http://www.sxxiaxian.gov.cn/doc/2023/06/25/352810.shtml

警徽 工信部备案晋ICP备15005552号-1  Copyright © 2021 山西公考网.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