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法检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体检及考察公告
时间:2023-06-19来源:山西人事考试专栏 点击: 次
一、体检考察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选。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二、体检
(一)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23年6月20日上午7:30报到(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地点:临汾市铁路体育馆东门(临汾市尧都区平阳北街35号)。
(二)体检标准、费用
体检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报考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还应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并出具票据。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检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集中报到。凡迟到15分钟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凡证件与本人不符者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应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不要熬夜。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8-12小时内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3.要注意个人卫生。体检当日请着轻便服装,请勿佩戴首饰,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勿穿连衣裙、连体裤、长筒袜及胸口带有金属、水钻、亮片等衣服(物品),请勿化妆、佩戴美瞳及隐形眼镜。
4.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各种通讯、电子设备进行体检,已带入医院的按要求统一存放,接受工作人员检测。考生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前往体检地点,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5.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一律佩戴抽签顺序号,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6.女性考生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统一进行登记,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及妇科检查。其他考生不安排补检。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若自动放弃某一项目检查,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三、考察
考察工作近期开展,届时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市委组织部联系。
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法院系统 0357-2189100
检察院系统 0357-2992236
附件:临汾市法检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体检人员名单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汾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6月19日
来源:https://rst.shanxi.gov.cn/rsks/gwyks/2023gwyks/202306/t20230619_87762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