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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关于聘用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的通知

时间:2023-06-19来源:平遥县人民政府 点击:

根据省市医疗保障局文件精神,为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形成多方联动、社会参与的医疗保障监管新格局,共同规范医疗保障领域行为,树立行业正气,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优化医保经办服务,现面向社会聘用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

一、社会监督员的聘用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道正派;

(二)关心、支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和政风行风建设,自愿义务参加医疗保障监督工作,自觉接受医疗保障部门的指导,具备与履行监督职责相适应的时间精力和健康条件;

(三)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实事求是,联系群众,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四)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医药机构),参与集中采购药品生产经营配送企业工作人员及近亲属除外;

(五)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优先考虑。

二、社会监督员的工作职责

(一)协助宣传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相关知识,收集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意见;

(二)对医保局、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保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社会监督;

(三)对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执行医保政策情况等进行社会监督,向医保局反映有关违反医保政策、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线索;

(四)对定点医药机构、药品生产经营及配送企业执行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情况,定点医药机构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等政策情况进行社会监督,并向医保局反映有关政策执行不到位、违法违规等问题线索;

(五)参与医保局组织的其他社会监督活动;

(六)受邀参加医保局组织的医保基金监管相关工作;

(七)听取医保局及其经办机构关于医保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通报。

三、报名具体要求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二)报名所需资料:

1、近期免冠照片2张;

2、填写聘用信息登记表2张;

3、身份证复印件1张。

(三)报名地址:平遥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行政审批大楼六层627室)

联系人:郭怀印    联系电话:0354-5868060

2023年6月15日

附件: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聘用信息登记表

202306151******81124.doc

来源:http://www.pingyao.gov.cn/zwgk/bmxxgkml/zfbm1/77ylbxglfwzx/fdzdgknr53/ylbxglbjwj77ylbxglfwzx/ylbzjbmwj/content_14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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