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时间:2023-05-26来源:山西新晋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 次
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招聘。
二、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中共党员优先;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
6.具有良好的业务素养,熟悉公文写作,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和使用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网络操作系统;
7.服从调剂;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宜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岗位 |
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 |
备注 |
岗位1 |
1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专业 |
熟悉公文写作,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和使用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网络操作系统 |
岗位2 |
1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会计专业 |
|
岗位3 |
2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法律专业 |
|
岗位4 |
5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四、招聘程序
招聘通过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2.报名方法:报名人员按公告中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发到邮箱:xzsyfz@126.com。报名材料文件名称修改为“姓名+岗位+联系电话”(报名所需资料整理为rar或zip格式)。
3.报名时间:5月24日——5月27日
咨询电话:18735042568
18035023071
联系人:蔺老师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4.报名时报考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报考者须填写《报名表》。填报要求:填报内容须真实、规范、准确、清晰。
(2)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本人页、户主页)1份;因上学、入伍等原因未迁回户籍的,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5)报考者认为其他可证明其相关能力的证书。
5.资格审查:山西新晋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考务费200元。
6.准考证领取。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现场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
面试成绩占招聘总成绩的100%,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考察内容包括: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岗位匹配度、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分析、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
总成绩=面试成绩×100%。总成绩汇总后,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统筹考虑缺额岗位和服从分配人员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数不得超过总招聘人数。
(四)体检
经考试拟聘用人员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如有疑义可在收到体检结果后两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地点重新检查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未按规定时限参加体检的,视为应聘人员放弃体检。对体检过程中放弃或者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考试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在限定的时限内不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政审和考察
参照考生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公示、培训、聘用
从考试总成绩、体检和政审、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中提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为期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由山西新晋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培训,培训期满且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上岗。
本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
五、薪酬待遇及要求
(一)薪酬待遇
1.薪资由山西新晋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按月足额打卡支付。
2.山西新晋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依法为录用人员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3.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特殊或临时性情况除外)。
(二)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相关规定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并退回山西新晋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1.在工作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违纪违法的;
4.聘用人员从事其他兼职的;
5.根据法律规定被确认为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造成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
6.用工单位对所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如有变动事项,以山西新晋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通知为准,且具有最终解释权。
2.报考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有效证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3.被录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班,也不统一组建微信群或QQ群。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山西新晋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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