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职业中专学校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时间:2023-01-29来源:晋中市职业中专学校 点击: 次
一、招聘岗位:
单位 |
人数 |
岗位 |
人员类型 |
联系人 |
晋中市职业中专学校 |
4 |
语文教师 |
高校毕业生 |
宋惠生 13133210880 常丽娟 18635092844 |
3 |
数学教师 |
高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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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英语教师 |
高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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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治教师 |
高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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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理教师 |
高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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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历史教师 |
高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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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理教师 |
高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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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会计 |
高校毕业生/4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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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人 |
二、招聘要求及待遇:
(一)招用人员范围
具有我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要求为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照国家计划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招收的、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管理范畴,且毕业五年之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1.靠借贷上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家庭月稳定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残疾人高校毕业生;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
5.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高校毕业生。
注: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大学、各类非学历教育的毕业生均不在此范围中。
(二)招用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2.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需准备材料
1.填写《晋中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到当地人社部门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准备原件、复印件2份。
2.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1张;
3.已经加盖“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专用章”的《就业创业证》(或《山西省电子就业创业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的工资为每月1880元(工资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并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
(五)附件:
晋中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 |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mkF4-0dBmPp2da1M7jo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