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考网

首页 > 招考信息 > 医疗

夏县2023年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6号)

时间:2023-09-07来源:夏县人民政府 点击:


根据《夏县2023年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精神,经夏县2023年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资格复审,并经领导组同意,现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3年9月7日—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夏县2023年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反映或向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举报违规违纪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同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9月16日,早上6:40-7:10按面试通知书上的报到地点按类别到相应报到室报到(具体详见面试通知书),7:10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夏县中学东校区(原笔试地点)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进入面试考生必须于2023年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夏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东风西街12号)三楼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内容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

三、面试流程

(1)考生报到。面试考生6:40—7:1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三者缺一不可)到面试考点指定报到室报到,7:10未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面试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任何物品进入面试场所,如有携带,报到时主动交由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违者按作弊论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在面试考生报到后进行资格审查(进行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考生本人四对照),发现有替考等作弊行为的,取消面试资格。

(3)进入候考室。考生按抽签结果进入相应候考室后,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不得离开候考室【在抽签结束后至开考前,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候考室(包括使用卫生间)。开考后,考生使用卫生间须向候考室工作人员报告并进行登记,由工作人员引至候考室门口,交流动引导员陪同前往】。考生从候考室到面试考场,从面试考场到离开面试考区,须由工作人员引导。

(4)抽取顺序号。资格审查结束后,考生抽取顺序号。考生抽签后,严禁考生私自调换抽签顺序号,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进入面试考区后,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考生从候考室到面试考场,从面试考场到离开面试场所,须有工作人员引导。

(6)开考后,考生根据引导员指令按抽签顺序离开候考室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时间10分钟。考生在面试时不得透露姓名和准考证号等任何个人信息,否则按作弊论处。

(7)面试结束后,评委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计分,当场宣布分数(每一类前3名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当场打分,评委组统一评议后分别打分,打分结束后,按面试考生顺序逐一入场当场宣布面试分数)。考生确认成绩并签字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面试考场、考点,不得在其周围逗留。

(8)面试场所实行全封闭,面试考生报到后至面试结束前,不得离开面试场所。

五、面试有关事项

(1)为方便考生面试,面试考场备有黑色签字笔,供考生使用。

(2)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时设评委7人,评委打分时保留一位小数,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五位评委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作为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

(3)每一组前三名考生面试完后不当场打分,待评委组统一评议后,评委分别打分,计分席计分,按面试顺序考生逐一入场,当场公布面试分数,考生确认成绩签名后须离开面试考场、考点,不得在其周围逗留。

(4)考生进入面试室后,由主持人主持面试。

(5)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

(6)面试结束的考生,可在整个面试工作结束后到面试考点大门口查看成绩公布情况或登陆夏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7)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录计划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成绩未达到要求的,不予聘用。

(8)拟聘人员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六、其他

(1)面试考生衣着要端庄、整洁、大方。

(2)面试场所实行全封闭,面试考生报到后至个人面试结束前,不得离开面试场所。

(3)面试当天,统一为未面试考生准备午餐,由引导员送至候考室门口。考生不得离开候考室,凡离开者,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离开候考室至面试结束,中途不得上卫生间。

(5)考生答题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个人答题草稿纸等带出面试室,不得在面试试题上涂写;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否则按作弊论处,面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6)考生在面试期间要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不得透漏任何个人信息,不得拉拢贿赂评委及工作人员,如有违反,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咨询电话:

夏县2023年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0359-8532264;

夏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359-8550031

附件:夏县2023年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xlsx

扫码联系客服  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夏县2023年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代章)

2023年9月7日

来源:http://www.sxxiaxian.gov.cn/doc/2023/09/07/372503.shtml

警徽 工信部备案晋ICP备15005552号-1  Copyright © 2021 山西公考网.All Rights Reserved.